黄家培律师亲办案例
设置路障拦车,被刑事拘留,起诉到法院
来源:黄家培律师
发布时间:2021-0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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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介绍

陆先生因为对新签订的合同存有疑虑,认为合同无效,所以在路口设置障碍,阻挠货车出入以达目的。经当地民警以及村干部劝说,仍不拆除。最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,被公安局刑事拘留。

法院经审查查明,陆先生没有前科,归案后认罪、悔罪,与对方达成和解且对方出具了谅解书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,决定对陆先生不起诉。


律师分析

我所律师对案件的证据进行了调查和分析,帮陆先生解除了疑虑。陆先生虽然实施了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,但犯罪情节轻微,具有坦白情节,自愿认罪认罚,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,依据《刑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可以免除刑事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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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家培律师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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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四路68号(广东爱家律师事务所)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黄家培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爱家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9*********0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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